我们不能对不公、冷漠或有罪不罚的现象袖手旁观。 而我们有能力开辟一条不同的道路。 《联合国宪章》为我们指明了方向。 我们追求公正的和平赋予了我们目标。 而我们共同的人性则赋予了我们行动的必要性。